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卡巴迪委員會(下稱卡委會)114 年 4 月 25 日桃體卡蔡字第 1140000425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卡委會承辦,原訂競賽日期於 114 年 5 月 24 日至 25 日假治平高中辦理,因場地另有活動,故變更為 114 年 6 月 7 日至 8 日假原場地辦理。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 1 份,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News.aspx?n=11694&sms=14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