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4 年 5 月 19 日師大進字第 1141013720 號函(正本計達)辦理。 |
二、 | 實施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國民中學或小學皆可踴躍報名參加。 |
三、 | 為鼓勵參與及減少行政作業,參與遴選之文件資料通過初審,可取代 113 學年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成果報告。 |
四、 | 各校須繳交資料如下: |
(一) | 成果彙報表(請同時繳交 ODT 與 PDF 檔,資料須與去年繳件資料為不同單元)。 |
(二) | 教學方案設計(請同時繳交 ODT 與 PDF 檔)。 |
(三) | 教學實施精華剪輯 15 至 20 分鐘,請上傳至 youtube 並提供一組影片連結網址(需與教學方案設計符合)。 |
(四) | 學校特色資料。 |
(五) | 自我檢核表。 |
五、 | 獎勵: |
(一) | 特優:預計錄取 7 所(獎金最高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ㄧ座及獎狀ㄧ紙)。 |
(二) | 優等:預計錄取 15 所(獎金最高新臺幣 5 萬元及獎狀ㄧ紙)。 |
(三) | 進步獎:獎金最高新臺幣 2 萬元及獎狀ㄧ紙。 |
(四) | 入選:獎狀一紙。 |
六、 | 本案採線上收件,請於 114 年 6 月 16 日前將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童棋鴻助理、徐孟慈助理,電子信箱: hakka12ntnu@gmail.com 。 |
七、 | 檢附「113 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優良課程教學方案遴選實施計畫」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