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 114 年 4 月 18 日桃女童雯字第 114017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 114 年 5 月 18 日(星期日)。 |
(二) | 活動地點:桃園市立會稽國中。 |
(三)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 |
(四)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7 小時。 |
三、 | 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 2 年內核實補休。 |
四、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3-3464304 、 0983-941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