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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15年7月交通安全宣導】 危險毒駕零容忍,安全不妥協。 一杯酒不上路、平安回家路。 合法考照再上路,守護行車安全。 騎車不競速,保持安全距離。 過馬路不求快,慢看停再走。 穿越馬路先抬頭,不做低頭族。 大車轉彎有死角,遠離內輪差。 微型電動二輪車,先掛牌再上路。 不老騎士們,上路請戴安全帽。 高齡換照,讓回家的路更安全。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026-06-24 轉知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條約專要文件及附件英文版 2026-06-22 115學年度 定期月薪制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2026-06-10 【登革熱防疫宣導】每週清除積水容器,杜絕病媒蚊孳生,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026-06-04 【登革熱防疫宣導】防範登革熱,全民總動員,巡倒清刷做得好,不怕病媒蚊來打擾。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防疫專線1922,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關心您 2026-05-21 搭乘新桃園幹線公車,月月乘車集點抽大獎,詳情請至交通局官網。 2026-05-13 【登革熱防疫宣導】國內即將進入登革熱流行期,梅雨季節亦將來臨,氣候條件利於病媒蚊孳生,請持續落實環境管理,並加強孳生源清除及做好巡、倒、清、刷的防蚊措施。 2026-05-06 [公文轉知]請協助以官方網站及電子看板等方式宣導本市「家戶廚餘禁養豬隻」政令及「廚餘全回收」政策 2026-04-30 【115年5月交通安全宣導】國道守車距,平安抵達目的地。 拒絕酒駕行、安全有保障。 騎乘要合法,無照不上路。 路寬變窄小,務必減速行。 看準綠人走,路口保安全。 穿越馬路時,左右停看聽。 騎乘單車時,戴上安全帽。 切勿緊跟車,大車要遠離。 穿亮色衣服,安全看得見。 路口守規則,長者行最穩。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026-04-30 本校於4/28 (二)起進行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封校期間為4/28~5/20,特此聲明,謝謝!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2-03 | 點閱數: 10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1712A 號令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0 月 11 日桃教小字第 1130099276 號函「113 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第 1 次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 為符應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自我增能及教學需求,本案鼓勵本市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以下簡稱專職族語老師)揪團自組專業學習社群,由專職族語老師就同儕專業精進需求,自主規劃社群共學內容,並歡迎本市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族語教支老師)參與共學社群,以有效提升族語教學專業及學生學習成效,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申請方式與補助原則說明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 辦理時間:自核定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0 日止。
(二) 實施原則:
1、 社群召集人:由專職族語老師擔任社群召集人自主揪團(可跨校),依社群教師專業成長需求,自行規劃課程內容並聘請講師。
2、 社群成員:邀請本市族語老師(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支老師)共襄盛舉,滿 5 人即可成團,由社群召集人主聘學校提出申請。
3、 社群運作模式:請兼顧「過程」(包含共備、研習及專業對話)與「產出」(包含公開觀課及教材研發),並朝「產出型工作坊」模式訂定明確目標。
4、 社群運作時間:學期間:課餘時間、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寒暑假:(除學校既定之備課日外)則不限。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5、 社群成果:成果報告 1 冊(含社群運作歷程、心得及至少 1 件教學方案設計)。
6、 補助內容:共計補助 10 群,每群申請補助經費新臺幣 1 萬元整為原則,每校限申請一群,補助項目以講師費、教材教具費、茶水、雜支等。
(三) 申請時間及方式:
1、 申請時間: 113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起至 11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止。
2、 由社群召集人填具申請表(附件 1)及經費概算表(附件 2),向主聘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協助將已核章之表件寄至本府原教中心(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地址:(33510 )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 214 號收。
四、 經費核銷與成果報告:
各校於本案執行完竣後,最遲於 114 年 8 月 30 日前,以公文函送本案成果報告(附件 3 )、獎勵名冊(附件 4 )、經費收支結算表(附件 5 )、結餘款支票(支票抬頭: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及原始憑證,並將成果報告電子檔寄至( yonze1228@caes.tyc.edu.tw ),以辦理結案。
五、 本案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 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於計畫辦理完竣後,認真盡職,達成目標之社群召集人核給嘉獎 1 次,參與社群成員核給獎狀 1 紙;計畫結束後, 請各校依相 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六、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 11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前將已核章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免備文)寄(送)至本中心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