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7 月 29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30200219 號 函辦理。
二、目的:培育民俗體育青年教師推展民俗體育的核心價值與使命感。透過民 俗體育青年學子自身教學經驗及其專項之文化內涵,建構出新世代的教學 教法,達到民俗體育永續傳承之成效。
三、申請條件: (一)年齡: 18-40 歲為原則。 (二)現職:現階段為各級學校之專任或兼任民俗體育課程教師 (含社團或 校隊)。 (三)專長項目:扯鈴、跳繩、踢毽、陀螺、舞龍、舞獅、鼓藝、砌磚、撥 拉棒。 (四)本學年度預計招募 15 名民俗體育青年教師。
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止,逾期不 候。
五、報名方式: (一)填寫附件 1-民俗體育青年教師簡介 (需附證件照)。 (二)拍攝該專項難度動作 1 分鐘影片,上傳至 YouTube 設定不公開,並提 供連結網址。 (三)上述資料請 E-mail 至陳行政專員(本計畫專案助理代理人)信箱 ying1994@ntsu.edu.tw 。
六、績效指標: (一)每學年度須指導 3 所以上(含)或 60 人以上(含)之學校團隊,教學 時數達 75 小時(含)以上。 (二)每學期須上傳教學成果資料至 Google 雲端硬碟。 (三)於本計畫研習活動擔任講師分享教學歷程或專項術科教學(經費另予補 助)。 (四)參加教育部體育署民俗體育成果發表會(務必參加且出席率為下一學年 之審查依據;經費另予補助)。 (五)協助拍攝專長技術動作教學影片(經費另予補助)。
七、資源: (一)補助教學鐘點費或教學器材費, 1 學年度共計新臺幣 3 萬元。 (二)頒發本計畫「民俗體育青年教師」聘書。 (三)優先擔任委託國立體育大學辦理之國際競賽裁判、顧問或專家學者。 (四)擔任青年教師期間,經輔導委員團認定表現優異者,新學年毋須再經 過徵選得優先續聘。
八、若有問題請洽陳行政專員(本計畫專案助理代理人),信箱: ying1994@nt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