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貴校向供應校園餐食業者加強宣導「漢堡肉、絞肉、重組肉等肉品,應烹調至全熟供應」等相關資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68769 號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13 年 6 月 3 日 FDA 食字第 1131301654 號函辦理。 |
二、 | 前揭函文指出,國際間偶有民眾食用未全熟之重組肉、絞肉、漢堡肉等食品,致引起腸胃道感染、腎臟衰竭等嚴重症狀,並出現死亡個案之食品中毒事件,為確保民眾飲食衛生安全,餐飲業者應遵循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且「漢堡肉、絞肉、重組肉等肉品,應烹調至全熟供應」,並避免生食肉品,預防食品中毒案件發生。 |
三、 | 有關肉類及肉製品應注意以下事項: |
(一) | 生及未經煮熟的肉類可能存在有害病原菌,如腸出血性大腸桿菌(大腸桿菌 O157:H7)可引起急性腎衰竭甚至死亡。 |
(二) | 當肉類絞碎時,生肉表面的病原菌會散布至整塊肉餅,增加食品中毒風險。 |
(三) | 應將肉類、漢堡肉及其他重組肉產品澈底煮熟,再供應餐食。 |
四、 | 相關預防食品中毒防治單張、手冊及海報等宣導品,可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逕行下載利用。 |
五、 | 另請貴校督導供應校園餐飲之業者,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落實自主衛生管理,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衛生單位亦將不定期稽查抽驗,共同保障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