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本府警察局 113 年 5 月 28 日府警管字第 1130147731 號函辦
理。
二、演習期程:
演習於 113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30 分至 2 時實施。
三、應配合事項如下:
1. 室內、外活動項目暫時停止。
2. 場所工作及服務人員場所工作及服務人員應協助室內人員就近尋找堅固且遠離窗戶區域(或地下室、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實施疏散避難。
3. 因配合演習而暫時停止,將可能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其他必要之行為,均不受演習管制。
四、友善連結:
1、本府警察局-萬安 47 號演習防空演練宣導事項: https://reurl.cc/aqRrDQ 。
2、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專區: https://reurl.cc/YEG6V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