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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3-12-03 | 點閱數: 149

轉知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暨創造能力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簡章

請詳見附檔。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暨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一)申請資格:就讀本市之 112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
學生,具以下特質者。
1、在記憶、理解、分析、綜合、推理及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或學生自我推薦者。

3、報名時間(逾時不受理):
(1)初選: 113 年 1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
(2)複選: 113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3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www.elemgiftednes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