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公立各國民小學。 |
(二) | 實施期程: 112 年 9 月至 113 年 1 月。 |
(三) | 實施重點:推動學校運用共同備課、觀課及議課等方式 提升教與學之品質。 |
(四) | 申請方式:請有到校輔導需求之學校逕至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http://ceag.tyc.edu.tw)申請填報。 |
(五) | 申請時間: 112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至 9 月 13 日(星期三)。 |
三、 | 本案共計規劃 33 場次,各校得視學校課程發展需求,上網 選填至多 3 場次(以不同領域/議題為限);後續本局將依全市整體教育發展需要,規劃並排定到校輔導學校與場次,審核結果由本局另案發文公告。 |
四、 | 檢附本市「112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組到校輔導實施 計畫(附件一)」、「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場次規劃表(附件二)」及「申請操作說明(附件三)」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