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文化部函知「國立臺灣文學館典藏數位圖像使用收費標準」,業經國立臺灣文學館於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2 日以文學典字第 11130018372 號令訂定發布,檢附其發布令(含附件)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