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 50 萬元以下者。家戶 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繼父母或同性配偶, 填具資料必須確實,身分證統一編號必須正確。凡符合 「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均可申請】,惟請注意下列 事項:
(一)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 1 、 7 年級新生)應請 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
(二)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因受記過以上處分,無法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者,得申請本案助學金。
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 1,500 元整(即每學年 3,000 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 期 2,000 元整(即每學年 4,000 元整)。
網路申報網址: https://cip.ntcu.edu.tw/。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家長及教師皆可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