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55
  • slider image 153
  • slider image 154
:::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10-26 | 點閱數: 150
一、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0 月 1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00139822 號函辦理。
二、 旨案笑氣學名為「一氧化二氮」或「氧化亞氮」,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 109 年 10 月 30 日列為「關注化學物質」。為強化法令宣導,教育部製作海報 1 款「笑氣根本不好笑!」,請貴校協助宣導學生、家長及社會大眾相關資訊,並結合各項活動宣導,亦可張貼於適當場所供民眾了解訊息。
三、 旨揭文宣品請於文到二週後,至本局聯絡櫃領取,為擴大宣導成效亦可逕行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文宣專區: http://enc.moe.edu.tw/Poster ),下載電子檔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