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6-09-01 | 點閱數: 4

壹、依 據: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第 114 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貳、宗 旨:為配合社會福利政策暨整體經濟環境,並落實「優質補教、關懷弱 勢」,回饋社會,提供優質補教資源,協助低收入戶家庭學童或社 會人士學習資源,提升學業成就強化自信心。開放優質補(輔)教資 源,加強關懷弱勢學子。

參、方 向:提供升學文理、語文、公職、研究所、才藝等完整的教學資源,照顧 弱勢學子

肆、名 額:依桃園市立案短期補習班自行決定

伍、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陸、主辦單位: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 、協辦單位:桃園市提供名額之立案補習班 ·

陸、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 114 年 8 月 16 日~114 年 10 月 31 日

二、申請資格: 必要條件(1)凡就讀本市/區之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上之各級學校在學生 (含成人教 育) 必要條件(2)下列三種要件符合一項即可 ● 本市/區登記有案之中/低收入戶。 ● 特殊境遇婦女及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並持學校輔導室或導師推薦者。 ● 經社會局訪視轉介者。

三、申請程序: (1)實體領取及受理申請表格之單位: 【北區】: 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喬豐補習班 桃園區延平路 217 號 (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15:00~21:00 來班領取)電話: 03-3615151 【南區】: 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_台灣知識庫桃園分公司_中壢區新興路 102 巷 11 號 (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15:00~21:00 來班領取)電話: 03-4578835 (2)網路下載, 下載網址如下: ◆ 專屬網站: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官方網站→『公益活動』→『育苗 專案』https://taoyuan-sea.com ◆ 補教網站: FB 搜尋『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粉絲專頁(置頂貼文)

(3)應備文件: 1.申請表格(如附件一)。 2.本市/區公所登記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婦女及兒少生活扶助家庭 證明文件。 3.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以內)/戶口名簿影本。 4.半身一吋相片二張。 5.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如附件二)。

(4)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 ◆ 申請方式一:請將上述應準備之 1~5 項文件送交(郵寄)至桃園市補習教育事 業協會審查(上方所列北區或南區聯絡處皆可)。 ◆ 申請方式二:線上填寫 Google 表單申請,網站: https://taoyuan-sea.com (採線上申請者,上述應準備之 1~5 項文件資料,可於協會通知媒合之 後,直接帶到媒合補習班交給補習班老師即可) ◆ 本案由協會負責轉介,並將資料建檔控管,以避免一位學生同時向多家 補習班申請的狀況(每位學生僅得申請 1 家補習班就讀)。

(5)114 年 8 月 16 日起請至補教網站網站: https://taoyuan-sea.com 或桃園補教協 會粉絲專頁查詢提供免費補習之補習班免費名額,請依此名額填寫申請,若 填寫未提供之名額之業者即視同無效申請。

玖、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 114 年 8 月 16 日~10 月 31 日止,超過期限不再接受申請, 114 年 9 月 1 日 起逐一安排轉介並寄送轉介通知書。

二、申請合格之學生,請依本會通知至分發業者報名並依分發業者規定繳交相關資 料。

三、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實施內容、時間、班別、開放之名額、科目及是否繳交講議 教材費,雖然通過審核,但無適合業者開放之教學資源,申請人不得異議。 四、補教不具特殊教育功能,故無法授理特教生的申請,敬請見諒。

五、申請合格就讀之學生須依遵守業者訂定之生活規則,違規者(如申請書退班規 定)補習班可依監護人同意書之切結,予以退班,遭受退班之學員恕不再接受申 請。

六、提供免費補習的補習班並不提供學員生上下學接送服務,學員生須自行處理上 下學安全等相關事宜。

七、申請合格之學員生,如自動放棄補習機會時,不得要求將權利轉讓他人或要求 金錢補償。

八、提供免費補習之補習班已展現愛心關懷的誠意,唯各業者依性質之不同,提供 不同的免費授課起訖時間,每次上課以三個月或一個學期為一期,學期結束後 可視學習成效延續3個月或一學期,最多提供一學年免費補習資源。

九.如有不詳盡事宜可與本案聯絡人: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理事 楊淑崴小姐聯 絡;電話 0935-301-809

十、如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