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宋屋國小辦理本市 109 年度南區特殊需求幼童家長幼小轉銜知能研習一案,請轉知貴屬特殊需求學生家長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09 年 10 月 23 日桃教特字第 1090098797 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家長瞭解本市特殊需求幼童就學安置作業流程,以及各項轉銜服務措施內容,本局委託旨揭學校辦理特殊需求幼童家長幼小轉銜知能研習。 |
三、 | 旨揭研習對象: 110 學年度即將就學國小之特殊需求學生家長及教師,預計 100 人。 |
四、 | 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 10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00 分至 12 時 40 分。 |
(二) | 地點:宋屋國小(地址:平鎮區延平路 2 段 389 號)。因校內停車位有限,研習當日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共乘或以機車代步,倘車位停滿後,自行尋覓校外停車場。 |
五、 | 本案研習報名方式:請於 109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上)、登錄單位(宋屋國小)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
六、 | 為利研習進行,請參與者勿攜幼童至研習會場;另請參加人員配合學校防疫措施,進入校園配戴口罩並以酒精消毒雙手。 |
七、 | 考量部分家長未熟悉研習報名程序,請貴校(園)務必協助家長上網報名。 |
八、 | 詳細研習資訊,請逕洽研習報名系統或電洽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聯絡人:劉虹君老師,聯絡電話:(03)4933654 分機 621 。 |
九、 | 另貴校(園)指派陪同家長出席旨揭研習者,請於活動當日請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並請准予於活動結束 1 年內覈實補休。 |
十、 | 全程參與本次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