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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0-10-15 | 點閱數: 284

一、依據本局 109 年 2 月 20 日桃教小字第 1090012195 號函續辦。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時間: 109 年 10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2 時 40 分。
(二)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
(三)研習對象: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品格教育承辦人或對品格教育推動有興趣的人員。每校 1 名,計錄取 60 名。
三、本案出席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09 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
四、請參加人員於 109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開課單位:中壢區林森國小)報名(本案預計錄取 60 名,額滿即提前關閉報名系統);全程參與活動者核予 4 小時研習時數。
五、檢附旨揭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