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7 月 10 日桃教小字第 1090058419 號函賡續辦理。 二、本次行動方案評選標準之項目因與全國賽接軌,故相較往年內容不盡相同,相關活動辦法詳如附件。 三、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本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