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 113 年 8 月 12 日(113)行教字第 0026 號函辦理。 |
二、 | 為給予家境經濟缺乏或遭受變故學生適時之扶助及鼓勵,對於符合該會旨揭辦法規定之學生提供助學金。 |
三、 | 收件日期:(郵戳為憑) |
(一) | 113 年 9 月 20 日截止:高中(職)、國中、國小。 |
(二) | 113 年 9 月 30 日截止:大專。 |
四、 | 隨函檢附「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書各乙份,表格不敷使用時,得自行影印或至網站下載表格 (行天宮五大志業網之教育志業: http :/http://www.ht.org.tw ),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