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訂「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1 份,請貴校轉知所屬人員並確實依計畫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訓及權益協商會議紀錄辦理。
*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