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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2-06 | 點閱數: 111

送修正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簡章 1 份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採線上報名辦理(報名網址: https://tyc.sfes.tyc.edu.tw ),旨揭修正招生簡章已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 https://www.tyc.edu.tw/)- 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報名系統、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承辦學校(內壢國中)網頁。


三、本次修正為本市新明國民中學納入七年級招生名額 26 名。

四、附檔為修正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