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 113 年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童軍教育研習營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 112 年度國民中小學第 27 期校長主任甄選錄取人員及第 24 期、 26 期補訓學員。 |
三、 | 時間、地點及費用: |
(一) | 活動時間: 113 年 1 月 3 日(星期三)至同年月 5 日(星期五),共計三天二夜。 |
(二) | 報到時間: 113 年 1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活動地點報到。 |
(三) | 活動地點:桃園市龍潭區石門營地(龍潭區大平村民治路 100-1 號)。 |
(四) | 網址:請儲訓學員於 112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前填妥桃園市 113 年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童軍教育研習營調查表 Google 表單(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yhlE2ZKETmKPjZVbABYvn4NzuA0MLO3VdY4NJQZ-PCA/edit),完成報名。 |
四、 | 工作人員及參訓學員,於活動期間全程參與者,頒發結業證書,並核給 24 小時之研習時數,請於 113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前上網至教師研習系統登錄。 |
(一) | 活動標題:桃園市 113 年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童軍教育研習營。 |
(二) | 活動編號: E00007-231100006 。 |
(三) | 網址: https://drp.tyc.edu.tw/TYDRP/QRCode.aspx?dac15708-8917-11ee-a883-005056a6786f 。 |
五、 | 本案本局同意學校工作人員與儲訓學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方式前往,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請各校協助參訓人員課務排代。 |
六、 | 儲訓學員若因特殊情形無法參與者,請於 112 年 12 月 27 日前敘明原因函報本局。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 WebITR )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報送,俾利後續審核。 |
七、 |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山國小呂宜純主任,電話為 2203012 轉分機 5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