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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宣導 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讓我們一起營造「理解隱性障礙,消除誤解歧視」的友善桃園。 2025-11-03 【114年11月交通安全宣導】騎車戴安全帽,平安一路到老。不搶快不闖燈,安全騎車最輕鬆。減速慢行多禮讓,幸福平安每一趟。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025-11-03 「公文轉知」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請貴校加強向教職員工生宣導,返國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入境,並請配合各地方環保機關進行廚餘清運及落實廚餘減量 2025-10-18 [公文轉知]社團法人大享食育協會於2025年11月1、2日假臺北市松山文創園區五號倉庫,舉辦「2025食之有WAY,學校午餐與食農教育博覽會」活動 2025-10-13 [公文轉知]農業部農糧署補助社團法人大享食育協會辦理「一口菜的旅程-蔬菜供應鏈小旅行(第2場)」產地見學活動報名簡章1份 2025-10-09 [ 公文轉知]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臺辦理「我是食農收藏家」推廣活動 2025-10-07 10月份菸害防制宣導: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最高可罰1萬元。 2025-10-07 10月份登革熱宣導:1.落實巡、倒、清、刷,一同預防登革熱。 2.出遊防蚊要留心,快樂平安回家去。 3.落實環境孳清,病媒蚊無所遁形。 4.清除孳生源是預防登革熱最根本的方法。 5.每日清除積水容器,杜絕病媒蚊孳生。 6.有疑似登革熱症狀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活動史,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025-10-07 非洲豬瘟宣導:一、 我國自107年8月起持續從邊境違規輸入豬肉產品檢驗病毒核酸,至114年8月31日止共檢驗9,076件檢體,驗出949件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件,來自中國大陸、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鄰近國家,平均陽性率10.46%,其中來自中國大陸陽性檢體計806件,佔陽性案例84.9%,顯示前述國家傳入非洲豬瘟之風險仍高。 二、 中秋節前後是旅客攜帶、貨運快遞及國際郵包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數量的最高峰,尤其是境外輸入的含豬肉月餅是違規產品的大宗,也是傳入非洲豬瘟的最大風險來源,呼籲務必要告知國外親友切勿寄 2025-10-07 [公文轉知]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臺辦理「我是食農收藏家」推廣活動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0-08-14 | 點閱數: 301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
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請貴校於開
學當週公告受理前開要點第 2 至 3 點就學費用優待事項,並
利用適當場合加強宣導本就學費用優待措施,以維護學生
權益。
三、新申請者(含新生、轉學生)請依上開要點第 5 點規定,檢
具申請書(如附件一表 1 )及有效證件等,函報本府核定公
費待遇後,再依本文說明四辦理請款事宜。
四、已核准有案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下列表件,送至本局
國小教育科(免備文),俾憑核撥款項:
(一)請領總金額統一收據 1 紙(繳款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用途: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金)。
(二)本府核定相關學生公費待遇之公函影本 1 份。
(三)優待名冊 1 份(如附件一表 2 )。
(四)印領清冊 1 份(如附件一表 3 )。
1、公立學校請送影本:各欄位資料請詳實填寫,並請於
學生完成蓋章後再行影印。影本上請註明「核與正本
相符」字樣,並加蓋承辦人員職名章。本案經費原始
憑證依據本局 108 年 9 月 24 日桃教會字第 1080084650 號
函,授權學校保管備查,免報局核銷。
2、私立學校請附「支出憑證簿」(附件二)及「原始支
出憑證(應黏貼印領清冊正本)」。
五、本學期就學費用優待標準補充說明如下:
(一)書籍費:全公費者每學期 800 元,半公費者應減半為 400
元。
(二)制服費:於本學期一次請領,全公費者 1,500 元,半公費
者 750 元。
(三)主食費、副食費:原核准有案者,本學期核給月份從 7 月
至明年 1 月止(計 7 個月),新核准者從 9 月至明年 1 月止
(計 5 個月)。
六、另上開要點第 8 點規定略以:「…軍人遺族子女就學,須持
有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未領眷補證明書,始可發
給主食米…」;經查 84 年 7 月以後軍職人員不再發給軍眷實
物代金,爰此,申請人檢具撫卹令核發日期為 84 年 7 月以後者,無須持有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未領眷補證
明,即可申請就學優待事宜。請貴校確認申請人申請就學
費用優待應檢具之文件,以維護學生權益。
七、另依本要點第 16 點規定略以:「各項證件之審核,應注意
是否在給卹期限內……」,請確實填寫於優待名冊;倘給
卹於學期中屆滿,請協助轉知申請學生向原申請撫卹單位
申請延長撫卹並檢具證明文件重新報局辦理,若無申請
者,依本要點規定主食及副食費優待至給卹期限屆滿為
止,其餘項目優待至學期結束。
八、檢附旨揭要點(含申請書、優待名冊暨印領清冊)及接受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或委辦經費支出憑證簿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