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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登革熱防疫宣導】每週清除積水容器,杜絕病媒蚊孳生,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026-06-09 【115年6月交通安全宣導】車況檢查好,交通安全有保障。 杜絕酒駕上路、守護你我生命。 專注前方路況,安全騎乘不分心。 機車不逆向,行車更安全。 秒數不足不強行,安全通行不搶快。 轉彎暫停下,禮讓行人走。 大車有死角,保持距離好。 避開內輪差,轉彎不驚怕。 疲勞駕駛危險多,平安才是福。 年滿七十歲,高齡換照沒煩惱。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026-06-04 【登革熱防疫宣導】防範登革熱,全民總動員,巡倒清刷做得好,不怕病媒蚊來打擾。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防疫專線1922,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關心您 2026-06-03 桃園原民局官方LINE (@tycipb) 正式上線,掌握原民大小事! 2026-05-21 搭乘新桃園幹線公車,月月乘車集點抽大獎,詳情請至交通局官網。 2026-05-13 【登革熱防疫宣導】國內即將進入登革熱流行期,梅雨季節亦將來臨,氣候條件利於病媒蚊孳生,請持續落實環境管理,並加強孳生源清除及做好巡、倒、清、刷的防蚊措施。 2026-05-06 [公文轉知]請協助以官方網站及電子看板等方式宣導本市「家戶廚餘禁養豬隻」政令及「廚餘全回收」政策 2026-04-30 【115年5月交通安全宣導】國道守車距,平安抵達目的地。 拒絕酒駕行、安全有保障。 騎乘要合法,無照不上路。 路寬變窄小,務必減速行。 看準綠人走,路口保安全。 穿越馬路時,左右停看聽。 騎乘單車時,戴上安全帽。 切勿緊跟車,大車要遠離。 穿亮色衣服,安全看得見。 路口守規則,長者行最穩。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026-04-30 本校於4/28 (二)起進行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封校期間為4/28~5/20,特此聲明,謝謝! 2026-04-17 【登革熱等蚊媒傳染病之防疫宣導】巡倒清刷為預防登革熱等蟲媒傳染病重要措施之一,應時常巡視並清除居家環境周遭積水容器,戶外活動穿著淺色長袖衣褲並使用政府機關核可含敵避(DEET)、派卡瑞丁(Picaridin)或伊默克(IR3535)等有效成分之防蚊藥劑,避免蚊蟲叮咬。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0-08-14 | 點閱數: 332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
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請貴校於開
學當週公告受理前開要點第 2 至 3 點就學費用優待事項,並
利用適當場合加強宣導本就學費用優待措施,以維護學生
權益。
三、新申請者(含新生、轉學生)請依上開要點第 5 點規定,檢
具申請書(如附件一表 1 )及有效證件等,函報本府核定公
費待遇後,再依本文說明四辦理請款事宜。
四、已核准有案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下列表件,送至本局
國小教育科(免備文),俾憑核撥款項:
(一)請領總金額統一收據 1 紙(繳款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用途: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金)。
(二)本府核定相關學生公費待遇之公函影本 1 份。
(三)優待名冊 1 份(如附件一表 2 )。
(四)印領清冊 1 份(如附件一表 3 )。
1、公立學校請送影本:各欄位資料請詳實填寫,並請於
學生完成蓋章後再行影印。影本上請註明「核與正本
相符」字樣,並加蓋承辦人員職名章。本案經費原始
憑證依據本局 108 年 9 月 24 日桃教會字第 1080084650 號
函,授權學校保管備查,免報局核銷。
2、私立學校請附「支出憑證簿」(附件二)及「原始支
出憑證(應黏貼印領清冊正本)」。
五、本學期就學費用優待標準補充說明如下:
(一)書籍費:全公費者每學期 800 元,半公費者應減半為 400
元。
(二)制服費:於本學期一次請領,全公費者 1,500 元,半公費
者 750 元。
(三)主食費、副食費:原核准有案者,本學期核給月份從 7 月
至明年 1 月止(計 7 個月),新核准者從 9 月至明年 1 月止
(計 5 個月)。
六、另上開要點第 8 點規定略以:「…軍人遺族子女就學,須持
有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未領眷補證明書,始可發
給主食米…」;經查 84 年 7 月以後軍職人員不再發給軍眷實
物代金,爰此,申請人檢具撫卹令核發日期為 84 年 7 月以後者,無須持有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未領眷補證
明,即可申請就學優待事宜。請貴校確認申請人申請就學
費用優待應檢具之文件,以維護學生權益。
七、另依本要點第 16 點規定略以:「各項證件之審核,應注意
是否在給卹期限內……」,請確實填寫於優待名冊;倘給
卹於學期中屆滿,請協助轉知申請學生向原申請撫卹單位
申請延長撫卹並檢具證明文件重新報局辦理,若無申請
者,依本要點規定主食及副食費優待至給卹期限屆滿為
止,其餘項目優待至學期結束。
八、檢附旨揭要點(含申請書、優待名冊暨印領清冊)及接受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或委辦經費支出憑證簿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