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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0-07-29 | 點閱數: 33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28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90108899 號書函及本局 109 年 7 月 16 日桃教終字第 1090062646 號函(諒達)辦理。
二、 依前函有關公布之流程示範影片,補充說明相關競賽事項如下(以下資訊亦於流程示範影片中呈現):
(一) 每題圖稿規格為 A4 大小、彩色印刷。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組皆為四格圖稿,同組每名競賽員所抽圖稿皆不相同。
(二) 競賽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攜帶圖稿上臺演說。
(三) 抽題後,競賽員將圖稿攜至預備席,進行 30 分鐘之預備。為方便競賽員預備之需,競賽員可自備筆、立可帶在圖稿做註記,惟不得私自攜帶資料入場,但可攜帶裝水容器入場。
(四) 演說完畢,由評判委員以該組語言別向競賽員提問,一問一答。評判提問對話時間為 2 分鐘(包含評判提問時間在內)。提問題數將視競賽員回答情況而定。
三、 檢附「109 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競賽流程說明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