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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健康中心 - 學務處 | 2022-10-06 | 點閱數: 257
主旨: 自本( 111 )年 9 月 29 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調整入境檢疫措施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 3+4 )之前 3 天居家檢疫處所為「1 人 1 室」,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 111 年 9 月 26 日府衛疾字第 1110269852 號函辦理。
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經綜合評估,就入境檢疫措施進行旨揭調整,重要摘述如下:
(一) 檢疫處所: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得於「符合 1 人 1 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進行,「1 人 1 室」係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
1、 考量自主防疫期間可能尚處病毒潛伏期,故維持自主防疫期間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2、 再因離島防疫旅宿及醫療資源有限,且自主防疫期間仍具感染風險,離島民眾自國外返臺後,建議於本島完成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為原則,惟如自主防疫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得返回離島奔喪或探視,並於搭乘交通運具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
3、 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防疫旅宿同住 1 室進行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不受 1 人 1 室之限制。
(二) 檢測措施:
1、 發放對象及劑數:
(1) 於入境時由國際港埠人員向 2 歲以上(以入境當日年齡為準)入境人員發放 4 劑家用快篩試劑,同時予以衛教宣導。
(2) 考量家用快篩試劑之適用對象年齡限制,未滿 2 歲之入境人員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無需執行快篩檢測,若有出現症狀時比照入境人員就醫方式處理。另如有因故無法執行快篩者,居家檢疫期間可無需執行快篩檢測,惟考量自主防疫期間可能尚處於病毒潛伏期,故其自主防疫期間需必要外出,仍需具 2 日內快篩檢測陰性結果。
(3) 倘經入境人員反映未領到快篩試劑、試劑內容不完整,或因不小心遺失、操作不當等情況導致無法完成快篩,原則不予補發。
2、 檢測時機:
(1) 入境當天或檢疫第 1 天(D0/D1)。
(2) 居家檢疫期滿當日(D3)。
(3) 自主防疫期間之必要外出時,需有 2 日內快篩檢測陰性結果。
(4) 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時。
3、 檢測結果及相關處置:
(1) 倘快篩結果為「陽性」時,請透過遠距醫療/視訊診療方式,如無法視訊診療可委由親友至診所/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由醫師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快篩陽性怎麼辦( https://www.cdc.gov.tw/covid19help.html )項下參閱。
(2) 倘快篩結果為「不明」時,請入境人員再次進行快篩檢測。另如為入住集中檢疫所者,則依集中檢疫場所作業辦理。
(3) 至於居家檢疫期滿當日、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時、自主防疫期間必要外出時之快篩檢測,由入境人員自主執行,無需追蹤結果。
(三) 國際港埠入境人員檢疫期間執行 COVID-19 家用抗原快篩作業流程詳如附件。
三、 居家檢疫措施及入境人員快篩檢測相關問答輯,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Q&A>該署 Q&A>Q45 、 Q45-1 、 Q71 及 Q71-1 項下參閱。
四、 相關問題可洽指揮中心聯絡人:王怡雅,聯絡電話: 02-23959825 分機 3791 ,電子信箱: amy7198132@cd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