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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2-08-02 | 點閱數: 247

壹、依據: 桃園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貳、目的:

  一、協助本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生活,以達特殊教育實施之效。

    二、協助本校特教相關業務,以利特殊教育工作之推展。

 參、報名資格: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歡迎家長、志工或退休老師、待業教師等踴躍報名。

 

伍、報名:

一、報名時間:111年 8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8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截止。

二、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    電話:( 03) 328-2457(分機 616),請洽特教組長杜侑庭。

三、報名手續: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1、簡章與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或填寫線上表單(點選此處)後親送正本查驗。

       2、繳驗報名表及相關證件正本與影本一份(報名表黏貼最近之正面二吋半身脫帽照片、身分證、學歷證件及特教相關資歷證件),驗後正本歸還,影本供校方存查。

陸、甄試:

一、甄試時間:111年 8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

二、甄試地點:會議室

三、甄試方式:面試(特教資歷、教育工作理念、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等)。

四、錄取標準:面試成績須達 70分以上方能錄用。

柒、放榜:甄試當日將正取與備取名單公佈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者報到。

捌、聘用期間:111年 8 月 30 日至 112 年 6 月 30 日,不含寒、暑假期間。

玖、薪津:以時薪新台幣 168元計算,每日工作服務至多 8 小時,每月以實際上班時數計酬,每年薪資不得超過市府全年補助之金額,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發薪資,勞健保費及勞退金除自付額外,本校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其餘詳情請見附件簡章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