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錄取葉○宜 為本校 111 學年度國小-特教班代理教師(實缺)。
二、請正取人員於 111 年 7 月 29 日上午 10 時至 12 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選已完成簡章內所有人員之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