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錄取劉○晨 、陳○鳳 為本校 111 學年度代理教師-(商借教育局缺)、(支援樂齡中心缺)。
二、請正取人員於 111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 時至 12 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