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依據: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招生目的:
(一)提供中小學教師進修及專業發展的機會,提高教育專業素養與行政管理能力。
(二)提升中小學行政人員專業發展知能,強化工作效率及服務品質,增進學校管理能力。
三、招生人數: 15 人為原則。
四、招生對象:(一)有志於擔任中小學校長和主任職務之教師。(二)有志報考本校研究所,充實教育知能者。(三)已修畢菁英班課程回班學習者,均可報名參加。
五、課程規劃(本課程總計 24 學分,分 4 階段上課,每階段各 6 學分)
(一)課程總計 24 學分(每學分上課 18 小時),上課採講座及實作練習進行,內容原則上包括八大核心能力領域,如下表。
(二)開設科目及學分數如下: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科目內容
教育理念專題研究
3 學分
當代教育思潮專題
教育研究專題
當前教育問題與發展專題
專業領導專題研究
3 學分
教育領導專題
課程與教學領導專題
正向領導專題
行政管理專題研究
3 學分
學校組織行為專題
教育評鑑專題
學校建築與環境規劃專題
學校實務專題研究
3 學分
學生輔導與管教專題
學校特色與創新經營專題
學校經營個案專題
人力資源發展專題研究
3 學分
品格教育專題
教育人力資源發展
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專題
教育政策專題研究
3 學分
教育政策專題
教育計畫撰寫與執行專題
學校效能與品質管理專題
校長學專題研究
3 學分
邁向校長之路實務專題
教師專業社群專題
學校公共關係專題
另類教育專題研究
3 學分
學校資訊與科技領導專題
弱勢學生教育專題
國際教育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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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師資群介紹:由本校專業師資及邀請教育講座師資授課
(本資料為暫定,屆時以實際開課課程及授課教師為凖)
本校專業
授課師資
林紀慧教授、李安明教授、王子華教授、蘇永明教授、顏國樑教授、林志成教授、彭煥勝教授、成虹飛教授、詹惠雪教授、王為國教授、邱富源教授、曾文志教授、許育光教授、倪進誠教授、王淳民教授、白雲霞教授、謝傳崇教授、沈姍姍教授、林秋斌教授、呂秀蓮教授、曾慈慧教授、曾文鑑教授、李元萱教授。
邀請講座
專業師資
黃乃熒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
吳明清
前教育部次長
林明地
國立中正大學教授
張鈿富
淡江大學教授
張慶勳
國立屏東大學教授
陳寶山
文化大學教授
林新發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張芳全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湯 堯
國立成功大學教授
吳煥烘
國立嘉義大學教授
林和春
銘傳大學教授
楊振昇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授
鄭崇趁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王如哲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授
洪啟昌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授
葉連祺
國立嘉義大學教授
范熾文
國立東華大學教授
孫志麟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翁福元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授
蔡進雄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授
賴協志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授
溫明麗
台灣首府大學教授
陳木金
淡江大學教授
蔡清田
國立中正大學教授
張國保
銘傳大學教授
王瑞壎
國立嘉義大學教授
吳勁甫
國立中興大學教授
林劭仁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梁福鎮
國立中興大學教授
丁志權
國立嘉義大學教授
曾大千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授
王保進
中原大學教授
王麗雲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授
林梅琴
輔仁大學教授
郭昭佑
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周燦德
醒吾科技大學教授
蔡金田
國立暨南大學教授
吳清山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教授
鄭新輝
國立台南大學教授
李隆盛
中臺科技大學教授
林信志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授
黃月純
國立嘉義大學教授
游進年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授
湯志民
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張素貞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授
吳政達
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何希慧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教授
陳聖謨
國立嘉義大學教授
黃旭鈞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教授
陳榮政
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林曜聖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七、開班日期: 109 年 5 月至 110 年 1 月
八、上課時間:預計自 109 年 5 月開始上課(確定時間以正式公告為準),至民國 110 年 1 月完成;以週六及暑假週二與週四( 09 : 00-21 : 00 )上課為原則。
九、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東區南大路 521 號)
十、收費標準:
(一)學費:每學分 3,500 元,本課程分 4 階段收費,每階段各 6 學分(21,000 元)。
(二)報名優惠:
1. 109 年 5 月 15 日(五)前報名享學費 95 折優惠。
2. 兩人同行報名享學費 95 折優惠(以報名文件有註明同行者為憑,與前項之優惠僅可擇一使用)。
3. 已修畢菁英班課程者,回班學習者另有優待。(繳交 6 學分費用)
十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9 年 5 月 31 日(日)止。
(二)報名方式:請 e-mail 至 hy.cheng@mx.nth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報名
109 年度教育菁英培育班_姓名_連絡電話) 或電洽 03-5715131 轉 76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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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請檢附備審證件: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具有報考研究所資格學歷證件-大學畢業證書或最高學歷證書。
3. 您本人使用之退款帳戶資料。
(三)繳費方式:受理後,本中心會提供一組限時繳費帳號,請於繳費期限內至 ATM 繳費。
1. ATM 轉帳繳費: 請用「報名者之個人帳戶」進行繳費,其帳戶與報名表上所填寫之退款帳戶資料需相同。
2. ATM 轉帳後,將繳費帳戶末 5 碼回傳,以便對帳。(※需自行負擔各行庫規定手續費)
ATM 轉帳:兆豐銀行【017】
帳號【73907123456701】
戶名:國立清華大學
十二、甄審及錄取方式
(一)具有報考研究所資格學歷證件。
(二)錄取方式:已完成繳費順序决定。
(三)未錄取者,依繳費順序列為備取,如有學員退選,則依序通知遞補;如備取者全數遞補完畢之後,再遇有缺額,則另行公告招生。
十三、取得資格:每學分課程缺席時數未超過總時數 1/3 且經考評及格者,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書,修畢共 24 學分課程者並發給「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結業證書」。
十四、注意事項
(一) 1.完成本學分班課程之學員,依新竹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候用人員甄選積分審查認定標準,自 110 年度起 6 年內(除第 1 期外),得於積分表上採計特殊加分 6 分。已修畢課程願意重修學分者,得依本校規定給予抵免部分學分。
2.完成本學分班中 6 學分課程之學員,依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
選積分審查認定標準,可於參加桃園市政府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試時,於甄
審積分中採計專案進修分數每六學分加 2 分,最高採計 8 分。
3.完成本學分班課程之學員,可於新竹市校長侯用人員甄選積分標準表/進修項下(參加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或委託學校及其他機構舉辦與國民教新竹市校長候用人員甄選積分審查認定標準育有關教師研習成績優良或教育專業訓練)內計分。 每 1 學分加 0.2 分,最高以 5 分為限。
4.苗栗縣依 107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主任及校長甄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決議,最近五年參加中小學教育精英專業培育班結業,並持有結業證書者,每修滿 8 學分加 1 分,至多 3 分。
5.以上加分規定請參考各縣市校長、主任甄選規定。
(二) 修習本班之學分,進入本校研究所,其學分得依各研究所規定抵免學分。
(三) 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
(四) 未獲錄取或因人數未達開班下限,以致不開班時,由本校於報名截止日後一個月內退全額費用至學員所提供之銀行帳號。
十五、連絡方式:領導與評鑑中心 03-5715131 轉 76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