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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開車當心路口,減速停讓再走 。轉彎讓直行,安全你最行 。騎車精湛,難敵一次失算 。遠離內輪差,幸福零時差 。寧可走遠路,也不闖馬路 。行人過路口,請使用斑馬線 。路口慢看停,行人優先行 。支道車讓幹道車先行 。晨昏外出穿亮衣,平安返家才安心 。不老騎士們,騎車時注意左右來車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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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檢送本市「111年度中小學與公(私)立幼兒園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評選」實施計畫、訪視計畫及推薦書各1份
重要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2-02-07 | 點閱數: 270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 111 年度中小學與公(私)立幼兒園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評選實施計畫」及「桃園市 111 年度中小學與公(私)立幼兒園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評選訪視計畫」辦理。
二、
111 年度各校辦理評選推薦作業說明如下:
(一)
推薦對象:
1、
本市公立及私立高中職、公(私)立中小學之合格校長、教師。
2、
本市公(私)立幼兒園之合格園長、園主任及教師。
(二)
基本資格:
1、
桃園市師鐸獎:
(1)
校(園)長、幼兒園園主任、教師年資須累積服務滿 15 年以上。
(2)
於本市服務需累積服務滿 10 年以上,在現任之受推薦學校需連續服務滿 3 年以上,連續服務期間不得中斷(自 108 年 8 月起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
2、
桃園市優良教育專業人員(下稱市優良教師):
(1)
校(園)長、幼兒園園主任、教師年資須累積服務滿 10 年以上。
(2)
於本市服務需累積服務滿 5 年以上,在推薦學校(園)需連續服務滿 2 年以上。
(三)
推薦名額:
1、
桃園市師鐸獎:每校至多推薦 1 名。
2、
桃園市優良教師:
(1)
公立及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組:
甲、
30 班以下學校得推薦 0-1 名。
乙、
31 班以上至 60 班以下學校得推薦 0-2 名。
丙、
61 班以上學校得推薦 0-3 名。
(2)
幼兒園組:每園(含國中小附幼)得推薦 1 名。
3、
各校推薦桃園市師鐸獎及優良教師人選,當年度同一教師僅能擇一類別參加。
(四)
推薦書及收件規定:
1、
推薦表請務必使用本(111)年度新修正表件,勿沿用前年度表件以免格式不符。各欄位請詳閱填表說明後確實填寫,並請勿任意改變表格格式與字型。
2、
推薦資料皆以電子檔上傳至大勇國小首頁點選「111 優良教育專業人員」(
http://163.30.87.3/111upload/),不接受紙本報名,紙本資料請留校備查。
3、
上傳資料包含:
(1)
推薦書第 1 頁 PDF 檔:檔內遴薦小組與人事主任需簽章不可留空,未完成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2)
推薦書全頁 WORD 檔:內文請以 A4 直式橫書、 14 號標楷體繕打,免加封面、封底。
(3)
4 張活動照片 JPG 檔:包含個人生活照 1 張、師生互動或家人合照 3 張。請勿插入推薦書內,並務求畫質清晰,以利紀念專輯印製。
(4)
以上資料不符格式者,不予受理;受薦參加本市師鐸獎人員,另得準備個人書面資料,於實地訪視時提供委員參閱。
4、
收送件相關問題,請以 E-Mail 方式向大勇國小聯絡人蘇容示主任提問(su@m2.typs.tyc.edu.tw),。
(五)
資料上傳日期: 111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起至 111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
(六)
上傳方式請依網頁說明辦理,上傳完成後,即可見到上傳結果,若有疑問請電洽大勇國小資訊組姚志宏組長(電話: 3622017-212 或 E-Mail : mis@m2.typs.tyc.edu.tw)。
三、
受推薦人請擇一參加教育部師鐸獎或本市師鐸獎評選,不得同時申請;本(111)年度獲頒本市師鐸獎者,明(112)年度應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
四、
本案相關計畫及表件可逕至本局網站(
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輸入關鍵字)下載。
1) 111訪視計畫.pdf
2) 111評選計畫.pdf
3) 1110126公文.pdf
4) 376735100E_11100091672_ATTACH3.odt
5) 376735100E_11100091672_ATTACH4.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