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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5-27 | 點閱數: 148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59345 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提供家長或照顧者使用螢幕產品正確之識能,設計製作旨揭素材並置於該署之官網,網址: http://reurl.cc/qm7bbp
三、 檢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文及「手機還我孩子不哭─用教養創意妙招解鎖 3C 育兒困境」手冊影本各 1 份。